北安_yoruya

[红海行动][后勤组] 向暖而生

* 甜饼

* 战后设定

* OOC属于我,单纯美好属于全蛟龙

 

 

01.

陆琛拉起卷帘门的时候,大约是十点了。

阳光透过林荫,星星点点地洒在他肩头。学生们早已经在校园里待了大半个上午。操场上几个在上体育课的班,三三两两地散开自由活动,不时有笑声传来。

街对面的花店里,一大束包好的鸢尾花摆在门口。

正是一天最好的时候。

 

 

退伍以后,陆琛终究与手术刀再也无缘。

出院那天,蛟龙小队集体来送他。彼时石头和庄羽还待在ICU,整个队伍也不过只来了五个人。李懂带头红了眼圈儿,陆琛伸出仅有完好的右手拍拍他的肩,然后后退三步,向自己曾经的战友们敬了最后一个军礼。

离别的日子总会到来。打从他在军区医院里恢复意识,他便知道了。

即便是身负一等功的退伍军人,这个社会的接受度对于残疾人来说,到底没有那么友好。几经挫折,陆琛终于不再四处奔波面试,狠下心用退伍时发下来的安置费在S市大学门口开了家书店,就此安顿下来。

S市地处内陆,距离海岸线得有几百公里。这里民风淳朴,治安很是不错,一到傍晚,随处可见下棋遛狗接孩子的大爷大妈。唯有空气一年到头干燥得让人心生内火,让陆琛不得不身上常备着一个老干部水杯。

一切一切都与他前头活过的不同。

那时候日子总是不安稳,晚上能睡个囫囵觉也是件值得庆幸的事;极度匮乏娱乐,以至于比拼极限耐力都带上了一丝趣味。海风湿答答的,每年夏天外出集训回来,总能发现被褥底下生出一片绿毛。

两年过去,他终于习惯了一个人生活的日子。习惯每天早上迎着读书声整理货架,习惯单手熟练准确的收银找零,习惯别人对他空荡荡的左袖探寻的目光。

习惯了他曾经甚至可以为之付出生命的,他不熟悉的这边的“世界”。

冬去复春来。

街边商铺的更迭总是悄无声息,一天陆琛开门营业的时候,发现对面关门已久的玩具店不知什么时候换了招牌。白底蓝字,简约随性地写上了新的字号。

海之心。

一个男人背对着他整理店面。店里还没来得及修枝的各式鲜花略显杂乱的摆满了整个房间,颇有一种放任的恣意。

那人站起来浇水的时候,陆琛才注意到他右手只有三根手指;左腿似乎是跛的,抱着重物行动明显有点僵硬;本人却浑不在意,好像早已习惯,反倒顺着不便的半边躯体打着奇怪的节拍哼歌。

陆琛想笑。实在是有些滑稽,一个将近一米八的大老爷们浇着花打拍子唱歌,该说是幼稚还是可爱?

那人恰好转过身来。

却是庄羽。

 

 

 

02.

“手指断了,握不住枪;当初腿被扎了一刀,感染得有些厉害,也落下了点病根儿,没办法就退役了。”

时隔两年,庄羽的脸依旧没什么变化,只是不再整日风吹日晒,皮肤白皙了许多。“我出ICU的时候琛哥你已经退伍了,没来得及见上一面。后来我又在医院里躺了大半年,去年年底才办完各类手续。”

陆琛坐在花店里,看他一边利索地修剪花枝,一边絮絮叨叨地说他回家的事:老妈看到浑身是伤的自己哭了大半个月,自己实在受不了眼泪了,寻思着也不能一直窝在家里当废人,便出来租了个房子开花店。

“没想到跟琛哥你正好做了对门儿!”庄羽咧着嘴笑,露出一口白牙。

陆琛伸出右手摸摸他的脑袋。

他们的店面毗邻大学,总有学生下课以后绕道这里,或是到书店里挑几本杂志,或是去花店给心仪的女孩子带一束花。收入不多,倒也不算拮据。

庄羽总是上午比较忙。天还不亮就去花市进花,带到店里后必须赶紧修枝换水,忙忙活活一上午就过去了。等学生们下了课,刚好可以挑上一束最新鲜的花。

或许是因为庄羽天生娃娃脸,明明已是三十出头的年纪,看起来却只有二十来岁。来买花的学生喊他学长,他也乐呵呵地应着,跟他们嘻嘻哈哈聊天扯皮,兼职当情感专家外加狗头军师。张三的女朋友过生日,成,包一束她喜欢的洋牡丹;李四要告白?得,必须得是红玫瑰啊!什么,王五劈腿女朋友要闹分手?这完了,什么花都救不了了,自求多福吧。

陆琛隔着书店的玻璃门,抱着老干部水杯喝茶看着他忙活。从屋前到屋后,还得按照少年少女们的要求用彩纸把花包成精致的模样。

庄羽实在手拙。不管多好看的花,庄羽拿丝带打的蝴蝶结总是歪歪斜斜,说不出的别扭。一束普通的花,挑选只用十分钟,包装竟要足足花上五分钟:期间包好又拆开,拆开又包好,反复数次。学生们没少吐槽,不过也总归是无可奈何。

只有陆琛知道,那是因为缺失两指的右手抓不稳绳结。

当初在队里,闲暇的时候,他手把手教庄羽缠绷带。自己耐性不足,总是打上死结了事,庄羽却不厌其烦地研究各种结实又美观的活结,一度让蛟龙小队对自家医疗兵的专业程度产生了质疑。

现在那人却连基本的蝴蝶结都无能为力。

庄羽却好像从不在意似的。包完手上的郁金香,上午的生意算是忙完了;下午到傍晚花店的客人没那么密集,总算是可以喘口气。他看着悠闲地喝茶的陆琛,挥挥手示意。

吃午餐了。

书店的工作没有那么累,闲时比较多,所以每天都是陆琛掌勺做饭。俩个光棍儿日日凑在一起搭伙,也算是节约了大量时间金钱成本。

陆琛把菜端出来的时候,庄羽正往店里花瓶里插花。

“又是向日葵?”

“你店里都没什么颜色。”庄羽应一声,“这花活泼,摆你这儿好看。”

自从庄羽来了对面,自己书店里天天各式品种的向日葵就没断过。陆琛撇撇嘴,懒得表达意见,招呼他赶紧坐下吃饭。

炒菜心,青椒肉丝,番茄蛋汤。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家常菜。

俩人对着碗一顿猛塞。部队里待得久了,吃饭总是慢不下来,跟赶着上战场似的。

唯有时光不紧不慢。

 

 

 

 

03.

第五个年头的冬天,一向身体健康得跟头驴似的庄羽生病了。

一开始只不过是普通的感冒。陆琛从药店里给他带了一大堆药:“板蓝根,早晚喝一袋。感冒胶囊,莲花清瘟颗粒,头孢克洛,剂量、时间我都给你写药盒上了,你千万别给忘了。”

庄羽含含糊糊地答应,转头就抛到了十万八千里去。等陆琛发现花店整整一天没开门,硬是从二楼翻窗爬进去的时候,这人已经高烧到快脱水了。

等送到医院,感冒已经转成肺炎。庄羽呼吸系统本就不好,在伊维亚的时候,子弹击穿了他的右肺,此时便是应了那句话,病来如山倒。

陆琛便成了专业保姆。

只有一只手臂,开不了车也修不了花,他便把花店关门,挂上一个“有事暂休”的牌子。书店则交给熟悉的大学生打理。那孩子家境贫苦,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贴补家用,工作踏实之余,很是卖力。

庄羽跟他也熟悉,住院还不忘发微信嘱托他定期买一束向日葵放在书店里,每隔一天一定要给花换水。

陆琛早已对他向日葵中毒的毛病视而不见,随他去了。每日上午开门跟那学生一起理完货架,中午时分去医院陪床,晚上睡在医院,第二天早上再回来。

庄羽吃不惯医院的病号饭,陆琛便从家里给他熬粥喝。有时候是皮蛋瘦肉粥,有时候是蛋黄肉末粥。喝完粥,俩人百无聊赖,一边玩手机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。

“琛哥,你今年三十四了吧?”

“三十五了。”

“家里催急你了没?”

陆琛看了他一眼。

怎么能不急?自己刚退役的时候,就已经三十岁。拖着一部残废的身躯,更是没有哪家的好姑娘能看得上。刚开始家里人还顾忌着他自尊不敢明着说,今年开始已经越发沉不住气了。

但陆琛不在乎。他一门心思全铺在一个不开窍的通讯兵身上,早年懵懵懂懂的时候心里尚且留不出半点空来给旁人,如今那人与自己相依为命,又怎么舍得把心掏空了连着那人一起扔掉?

数不清有多久了,他一直将他藏在心底,关上层层暗闸掩饰得密不透风。退役的时候,他私心里希望还没出ICU的那人最终完好无恙,希望自己在那人心里也始终是完完整整的,狠下心不告而别。他以为这辈子他们再无可能相见,却偏偏兜兜转转又凑在了一起。

那人历尽黑暗,依旧不染尘埃。他不舍得拉他继续走向一条满是荆棘的路,只守着他便好。守在他身边,看他养花修花,看着他终有一日成家;等他们都两鬓花白,仍是一辈子的好战友,好兄弟。

 

“下午四点修管道,没有打热水的病人家属赶紧去打热水啊,停水要到晚上七点。”护士推开病房门,挨个跟人传达停水的消息。

陆琛掂了掂水壶,没剩多少了,“我下去打水。”

“哦,路上慢点。”庄羽脸上依旧没多少血色,还是咧着嘴冲他笑笑。

整个住院部有不少人都在排队打水,半天才挨上号。陆琛从人群中挤出来,好不容易透了一口气。

冬天风大,S市尤甚。凉气儿冷不丁灌了他一脸一脖子,冻的他打了个哆嗦。转身打算回去的时候,看到医院对面的花店里正好往外摆刚修剪好的向日葵。

这个季节还有向日葵?

多半是南方运来的罢。想着对向日葵有着莫名执念的人,陆琛脚步不停,意识到的时候已经进了店。

店主是个小姑娘,看着有人进来,笑着迎上去:“先生,喜欢什么花?”

陆琛活了三十多年,中间看着庄羽卖了五年花,却是第一次买花。花店里各类鲜花琳琅满目,姹紫嫣红,看的他眼花缭乱。

犹豫再三,他还是决定买最庄羽最喜欢的:“我要一束向日葵,再给我一个搭配的花瓶。”

店主姑娘闻言笑了起来:“先生这么帅,是要送给心仪的人?”

陆琛有些窘迫:“不是,没这回事,这话怎么说的。”

她也不恼,权当他害羞,抿着嘴角去包花了。

等待的时候陆琛在店里四处逛,他竟然是第一次仔细地打量一个花店。或许因为是女性开店的原因,这家店布置得比庄羽的花店温馨细致多了,每一种花都用马克笔在标签上写上了名字,还贴心的注明了花语。

向日葵那边也贴了个类似的标签,陆琛凑过去看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『向日葵——沉默的爱。』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阳光蓦地洒下来,铺满他身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Fin.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首先感谢看到最后的各位小天使。后勤组太甜了,谢谢各位支持陆医生和天线宝宝。

这篇文的起因则是因为,中午的时候我买了一束向日葵。

说来也是偶然,今天我本来没打算买花,只是午休的时候随便去花市散散步。路过一家店的时候,看到某家花店门口堆了一大束向日葵,是附近几家里开的最好看的,没忍住就买了下来。

店主走过来帮我挑花的时候,我才发现他的腿是跛的。年龄四十出头的样子,收拾的很干净。腿脚虽然不便,但脸上却毫无阴霾。

这边是鲜花批发市场,大部分卖家对于我这种一看就不会多买的人不怎么搭理,但是他却拖着跛脚认真的听我不停打听各种花的名字,然后一个一个耐心回答。

不像别的卖家总是找机会借机推销,他好像很不擅长做生意,只是傻不愣登认真的跟我说这是什么花,需要怎么养,怎么搭配好看。让人无端觉得有些可爱。

由于我重度选择困难,店主热心的帮我挑包装纸,最后给我选了一张粉红色的。

“小姑娘用粉红色最好了。”他说。

然而他好像很不擅长包花。一束花被他反复包好拆开几次才满意地绑上丝带,尾端还蹩脚地打一个丑丑的蝴蝶结。

店主笑的腼腆,把向日葵小心托在手里递给我。

像是给我一束光。

直到我转身离开的时候,他在在后面不好意思地说了一句:“如果喜欢的话,以后再常来看看花。”

我突然在想,庄羽和陆琛退役以后,会不会也是过得这样的生活?

简单,纯粹。心怀阳光,向暖而生。

明明过得比常人艰难得多,却在真真正正的生活,而非仅是生存。

而或许正是因为太过温暖,他们彼此依偎试探却始终不敢主动靠近。

世事艰难,惟愿在我的笔下,他们终将幸福。

永远幸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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